发票作为财务人员做账报税的重要凭证,相信大家都很重视。有问题来了,如果发票金额开多了该怎么处理?收到对方公司开具的发票,发现多开了金额又该怎么处理?
发票金额开多了怎么处理?
发票开具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如果不符,就是虚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可见,发票金额开多了,不仅会造成损失(多交税),而且还会构成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因此,如果发票开多了,必须让对方退回,作废或冲红后重新开具,不能在票面以涂改加盖公章的方式使用。
如果是取得的发票多开了金额怎么处理?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取得的发票多开了,与实际结算金额不符,我公司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由于发票不符合规定,取得的多开了金额的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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