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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已缴纳后发现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12-29


税款已缴纳后发现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税款已缴纳后发现发票错误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公告称,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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