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

安徽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4日—8月28日

来源:教育联展网 发布时间:2020-08-14

  安徽发布2020年度全国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的通知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在2020年8月29日—2020年9月10日期间举行。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部署,我省近日将完成2020年度全国会计考试安徽考区考点(场)的编排工作。现就我省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8月28日。

  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8月31日。

  二、准考证打印网址

  初级: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中级: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高级: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考生应及时登陆上述准考证打印网址,完成准考证打印,并妥善保管。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如果出现身份证号码、性别、姓名等错误,请持书面信息修改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初级考生于2020年8月21日前、中高级考生于8月25日前到报名地市级会计考办进行信息修改,各市会计考办电话参看前期报名通知。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等相关内容,认真阅读并了解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的《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告知书要求自觉做好个人在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安徽考生须知

  安徽省会计考办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安徽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6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13.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人员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发布2020年中级资格成绩后的1个月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造成不能发证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安徽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6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

  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纸质参考资料,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4.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5.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6.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7.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8.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9.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10.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1.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2.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3.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14.高级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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