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地点、方式与考点考场设置
(一)考点设置
根据考生报名数量设置考区,所有考生的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由考试编场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考生不能选择。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cq.gov.cn)首页点击“重庆会计之家-会计专业考试-考试报名-初级考试报名”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在网上进行缴费,购买教材的须同时完成预定并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本人近期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如不按要求提供照片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概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1年度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同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五)报名缴费
1.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每科50元,两科一共100元,报名后同步网上缴费。
2、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需要报名费收据的报考人员在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登记信息。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统一开具。
五、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考生持学历证书(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在2020年12月1日前,否则成绩无效、不能领取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报名区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可咨询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及各区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3216182,63216192
附件: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