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在2020年12月25日24:00截止。
二、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在2020年12月25日24:00截止。报考人员应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相关渠道自行缴纳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收费标准:初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四、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站(http://czt.sc.gov.cn/kj/index),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承诺书、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上传的相关资料作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资格审核
我省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将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将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注:报考人员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认定时点为2020年12月25日以前)、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相关要求:
(1)报考诚信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信息、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将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2)上传资料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成绩合格单查询系统等,必须按照考试报名系统规定的相关要求上传,如因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或资料导致无法正常上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