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10:00开始,至12月11日24:00结束;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10:00开始,至12月25日24:00结束。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进行。
2、网上缴费
1)、考试报名及缴费均在12月25日24时截止。
2)、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均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在线支付。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缴费期间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中开具并下载打印“上海市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报名结束后,票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请及时打印票据。
3、注意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片区境外人士,须在2020年12月7日至11日向新片区管委会申请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在1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具体审核要求请咨询新片区管委会(电话:68289698-8069)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