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初级会计职称网上报名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2月25日;网上缴费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日-12月28日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按照属地化原则,在河北考区报名的考生,必须具备河北户籍或在河北省内工作、就学。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证)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初级资格: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