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
(四)参考人员的会计工作年限,按以下口径计算: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全国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我省考试时间在此范围内,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2022年6月10日前、10月20日前和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分别公布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四、报名要求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日期
1.浙江省2022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0:00—3月22日16:00。
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0:00-3月31日14: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4:00。
2.3月30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通道,此时间点前未在浙江省内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无法参加考试报名。
3.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渠道
浙江省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会计人员先确定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并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kjzj.czt.zj.gov.cn)或“宁波会计之窗”(网址:http://kj.nbcs.gov.cn:8001/NBAccountHome/front/index.html)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具体报名有以下两种渠道:
渠道1:考生在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s://kjbm.czt.zj.gov.cn)进行报名缴费;或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kjzj.czt.zj.gov.cn)——“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缴费。
渠道2:考生下载“浙里办”手机APP,搜索“会计之家”,进入“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查
1.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非宁波地区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2.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可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或“宁波会计之窗”中上传或修改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图片清晰),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考务费用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标准为每科60元,中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