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中级会计报名需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
3.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4.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5. 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是指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9】33号)中明确的具体会计工作。
6. 凡从事会计工作或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应按国家和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