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份进行。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在各省市财政会计网站公布。
广大考生可参考湖南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安排,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四、考试报名
报名考试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需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我省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报考人员应在1月5日-24日内(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
(一)手机端报考。报考人员可在手机上关注“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报名缴费。
(二)电脑端报考。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核对无误后提交。
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两周内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
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计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初级资格考试审查采取网上公示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发文确认,并由财政局发放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确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财政局汇总数据报省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于弄虚作假取得证书的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
六、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财会〔2019〕11号),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