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全国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于2023年5月(初、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3.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1个批次,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8日12:00截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 28日18:00截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
2.中级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 7月10日12:00截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6日-7月11日16:00截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6日- 7月12日16:00截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内
(二)报名流程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点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四步: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2.中级资格考试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点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前往选择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第四步: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
2023年6月1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下发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证书领取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管理平台(http://8.136.186.253/bas/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需上传兵团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八、疫情防控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报名相关要求
除相关报名条件外,报考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得少于30学分),继续教育需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btkjw.xjbt.gov.cn:8888/)”。
兵团财政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btpta.xjbt.gov.cn/c/2023-01-28/8261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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