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务日程
1.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3日10:00开始,至2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10:00开始,至2月28日12:00结束。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考试报名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在2月28日18:00截止。
2.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8日10:00至5月11日24: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无法参加考试。
3. 成绩公布时间
(1)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初级考试成绩。
(2)2023年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高级考试成绩。
五、报考费用
(一)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报名费、考务费均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一次性在线支付。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缴费期间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中开具并下载打印“上海市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报名结束后,票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请及时打印票据。
(二)报考高级资格的人员,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
附件
各级咨询服务点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