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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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缴费时间 |
查看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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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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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至2月28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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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考程序
(一)信息采集。
1.报考人员需要先登录“辽宁会计网”中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60.151.138/webAuthAdmin/index/index)进行信息采集,采集通过后,再进行报名。以前年度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相关信息与报名时点现实情况不符,需要先对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更新,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信息采集与变更申请后,一般2个工作日左右反馈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需要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再次提交。审核通过的,方能进行下一步报名缴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2023年2月21日前进行信息采集与变更申请,以免影响报名缴费。
3.信息采集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都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清晰。
4.报考人员应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报名缴费。
1.报名及缴费起止时间:报名及缴费开始时间2023年2月7日10:00,报名截止时间2月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2月28日18: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辽价发〔2016〕32号”和“辽财会〔2017〕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6元。
3.今年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已实现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完成后自动关联电子发票,可自行打印。在缴费过程中,如果出现资金已划转,未显示报名成功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报考地考试管理部门,在查清问题之前不要重复缴费。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12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请考生及时通过“辽宁会计网”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及合格人员信息复核。
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请务必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index.jsp)上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涉及考试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相关考生应积极配合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在报名条件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复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证书发放。
由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2.有关报名及考试的其他问题,请向报考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考试咨询及联系方式表
地区 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
沈阳 沈阳市考试院024-22866188
大连 大连市财政局0411-96159
鞍山 鞍山市财政局0412-2230887
抚顺 抚顺市财政局024-57573106、57760162
本溪 本溪市财政局024-42836632、42836634
丹东 丹东市财政局0415-2211237、2211236
锦州 锦州市财政局0416-3145813
营口 营口市财政局0417-2838764
阜新 阜新市财政局0418-3327147、2824355
辽阳 辽阳市财政局0419-2289110
铁岭 铁岭市财政局024-72812070
朝阳 朝阳市财政局0421-3608136、3608081
盘锦 盘锦市财政局0427-2830087
葫芦岛 葫芦岛市财政局0429-3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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