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安排:
(一)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详情请见后面第六部分:“具体说明”)。
(二)需要准备上传的线上审核资料如下:
1.非京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包括:北京市居住证、工作居住证、近2年内(截至2023年5月31日)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证明。
京籍人员不用提供以上证明。
2.经由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信息表,需要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国外毕业证书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的职称证书(仅限于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
6.2022年的继续教育证明(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记录查询,继续教育咨询电话55592327)。
北京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详情请见后面第六部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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