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黑龙江省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操作流程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0-08-17

  黑龙江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2020年8月19日-8月25日

网上报名

2020年8月19日-8月26日

网上核验

2020年8月24日-8月27日

现场人工核验(节假日休息)

2020年8月19日-8月28日

网上缴费

2020年10月19日-10月2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10月24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

领取收据

2020年12月底前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一、报名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要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保存“报名照片”文件,将“报名照片”文件上传。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2.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按钮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报名地市〔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考生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科目由系统自动选择;成绩有效期大于一年的考试,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的科目报名系统显示其通过时间)。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由系统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信息中带“*”的为必填项,要求报考人员据实填写;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验”或“未通过”标注的,需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并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对系统提示的关键信息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录入的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资格核验

  1.在线自动核验。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

  2.在线人工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由考试管理机构在线进行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采取工作时间“随报随审”方式,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人工核验结果。在线人工核验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

  3.现场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未通过及申请免试科目、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人工核验”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审核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

  注意: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市(地)现场人工核验地址和咨询电话

市(地)

考试管理机构

地址

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1号楼303室)

0451-84652833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515室)

0452-2576338

牡丹江市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

0453-6172092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

0454-3986540

双鸭山市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2室)

0469-6698080

鹤岗市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10号窗口)

0468-3455159

绥化市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943室)

0455-8388247

大庆市

大庆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室)

0459-6282187

七台河市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45号(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0464-8395013

伊春市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考试中心窗口)

0458-3776322

鸡西市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0467-2386626

黑河市

黑河市考试院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6室)

0456-8200086

大兴安岭地区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

0457-2756323

省直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二楼)

0451-51995471

  (五)网上缴费

  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报考人员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市(地)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打印准考证”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市(地)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扫码、测温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关注本网站或相关市(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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