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公告》可知,贵州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报考人员需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无法下载和打印报名表。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未缴费前,已确认报名信息或已完成资格核查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报考人员本人向资格审核单位申请,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取消相关状态后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查。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6)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8)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凡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视为相应考试科目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查未通过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审查,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1)涉及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及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2)涉及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
(3)涉及水利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水利厅网站(http://mwr.guizhou.gov.cn/)。
3、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及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请上传相应的资格证书。
4、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会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至8月25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咨询0851-85360006,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咨询0851-86523533,水利工程专业咨询0851-85613096;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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