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湖北2021年一级造价师网上报名截止时间:8月26日

来源:教育联展网 发布时间:2021-08-26

湖北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省市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报名入口 2021报名公告

湖北省

湖北:8月19日至26日
湖北:8月19日至26日
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名公告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根据《湖北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公告》可知,湖北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6日20:00

  (二)网上注册和资格核查时间。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7:3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8:00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报考“增报专业”且符合在线核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在线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公众号。

  报考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咨询电话:027-83460773;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水利厅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7-87378103;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

  四、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号)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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