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西藏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08-06

西藏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方式,具体如下: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4日—19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注意事项

(一)根据拉萨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考生务必关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了解有关事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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