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菏泽市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核查时间、地点及材料已公布,具体如下:
核查时间:2022年9月2日9∶00—9月8日16∶00(非工作日除外)。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并根据自己填写的工作地、居住地选择报名审核点(资格核查由市和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合格证书发放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市和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应试人员务必于9月8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核查程序如下:
1.系统仅对考生的学历信息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须对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2)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职称证书。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2)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2)接受现场核查: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6.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见附件2)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县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县区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市或各县区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附件2
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审核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菏泽市直、开发区、高新区考试中心 |
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大厅13号窗口 |
0530-5310309 |
2 |
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 |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3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4楼考试中心 |
0530-3966087 |
3 |
定陶区人事考试中心 |
菏泽市定陶区东风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综合楼一楼102 |
0530-2223632 |
4 |
曹县人事考试中心 |
曹县青岛路6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43室(市民之家南侧) |
0530-3398033 |
5 |
成武县人事考试中心 |
成武县千里马路南段路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5考试中心 |
0530-8988660 |
6 |
单县人事考试中心 |
单县开发区创新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
0530-4190208 |
7 |
巨野县人事考试中心 |
巨野县文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05室 |
0530-8217869 |
8 |
郓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郓城县癝丘路中段路西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 |
0530-7620051 |
9 |
鄄城县人事考试中心 |
鄄城县陈王路与运河街交叉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05室 |
0530-2807209 |
10 |
东明县人事考试中心 |
东明县曙光路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0室考试中心 |
0530-6259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