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中旬公布成绩,具体详情如下:
2023年3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原文标题:关于兵团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2-08-27/8242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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