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做好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 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不遵守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予以处理,并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黑龙江考区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自行订购。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考务安排。
1. 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1年8月1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1年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21年10月2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分值提出疑义,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向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考试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询后由各考试管理机构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5.2021年11月30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黑龙江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1日24时。
(三)信息采集。黑龙江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从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调取。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3月14日前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http://www.ljkjw.gov.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有误,提早变更修正,以免影响报名。
(四)资格审核。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自动核查“黑龙江省会计网”报考人员信息并自动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无须现场办理。
(五)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4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2.缴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19〕48号)规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
3.缴费票据。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财政电子票据领取事宜,参照“黑龙江省会计网”上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电子票据查看获取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www.ljkjw.gov.cn/content-info.aspx?id=2230。票据领取咨询电话:4009985566。
(六)照片要求。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按报名系统要求,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自拍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无法辨别而影响照片审核或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五、有关事项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结合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时间和全省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各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报考人员可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时获得相关考试信息,并按属地化原则咨询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30。
在考试报名、考试实施期间,如遇防疫政策调整,按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