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学考试频道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江西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了解到,江西自考时间2021年10月具体时间安排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7日。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如实填写《考试通知单》下端的《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试书》,《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招考办(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4.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区要向考生开展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说明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
5.考试成绩于11月中下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二)专业安排
1.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
2.江西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3.2021年起,原报考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仍未毕业的考生,按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代码:030612TK)继续报考及办理毕业。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侦查学专业(本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2号)文件。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
1.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
2.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于6月中下旬报名,11月上旬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学校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省际转考手续办理
1.考生从本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本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2.2021年下半年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5日-9月5日的工作日,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12日-9月20日的工作日。
(三)课程抵免申请
1.凡符合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要求的考生,由本人携带免考材料,向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或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考生于每次理论考试报名前,向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咨询办理事宜,抵免申请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决定。
(四)我省自学考试有关报名、考试、专业计划、主考学校、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江西省2021年自学考试有关事项问答》中查阅。
附件(点击查看:江西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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