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2022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即将开始》中相关规定,2022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将于2月28日24时结束。
请尚未进行网络助学报名选课的社会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逾期视为放弃。
注意事项:
1.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
2.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
3. 社会考生必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将作废,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
4.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当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