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5月25日开通,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edu/zkcj/list_zt.shtml)进入查询自考成绩。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 25 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 3)申请复核。
附件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一、复核内容
(一)复核卷面各题目是否存在漏评。
(二)复核卷面各题目合分是否有误。
二、复核程序
(一)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必须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申请复核课程代码及名称。
(二)各地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对本地区成绩复核考生进行汇总,并于成绩公布后 15 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后,于成绩公布后 25 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地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
(四)地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于成绩公布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