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2023年10月自考成绩将于11月2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3日至25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4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于11月19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2.成绩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