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三)分级报考:
1.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的,申请参加“考全科”;
2.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并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免一科”,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
3.符合前述(一)(二)报名条件,并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房规[2021]3号)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免一科”,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
(四)遵循属地报名原则。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我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山西境内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五)采取“老人老办法”。做好老考生报名衔接工作。即2020年在山西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有效保留成绩的报考人员,报考条件按原报名条件执行。
原文标题: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210/t20221025_7315722.shtml